转发山东省卫生厅08卫生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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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4 9: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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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卫生厅08卫生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5 14:08:00 来自: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2008 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 205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08 年度 中初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网上报名 2008 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07 年11 月30 日 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www.21wecan.com.cn )进行报名。 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8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 报考初级(士)专业代码003 “护理学”的,由所在区、市卫生局及市直、驻青单位人事处统一汇总后,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人才分市场;报考其他各专业的, 由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统一汇总后(报名材料汇总时间、地点自行确定),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现场确认 (一)003 专业“护理学” 报考初级(士)专业代码003 “护理学”的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时间定于12 月12 日至18 日(周六、周日除外),地点在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人才分市场(地址:市南区栖霞路 16 号,联系电话:82892012 、82892013 ,联系人:王琛)。 (二)其他各专业 报考其他各专业的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时间定于12 月12 日至18 日(周六、周日除外),地点在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
各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本单位考生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1 、单位盖章后的《2008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 、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 、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5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登录“青岛人事局考试网”, 网址:http://rsks.qdpb.gov.cn/ , 详见 (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7 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 〕235 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和市人事局、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 1 、2008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2 、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3 、《关于2008 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205 号)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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